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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(第1页)

“我们讲话声音大得您也能听见?”我粗鲁地问。

“请您别烦我。”他温和地说。

我又转向倪科尔。

“您看见了,这里不行。”她说,声音很轻,“您得去我那儿。那里就安静了。”

“什么时候?”

“我现在离开。您再呆一小时,然后叫辆出租车。我把我的名片放在我的手下。请您把您的手放在上面,然后我抽开我的手。”

俄顷,我的手里就有了一张小名片,上面写的是“倪科尔”。我弯身。她走向门口。那个瘦子目送她。我坐下来又叫了一杯威士忌,同时看看我的表。现在是十一点差一刻。我没考虑就又点燃了一支烟,倚回去,观看那些跳舞者。其中有许多人显得像是非常恩爱的夫妻,紧搂在一起和着老曲子跳。大约一刻钟后,太阳穴上有疤的瘦子走了。

这儿的男人也差不多全都穿着燕尾服,只有少数穿深色西服,像我。卡琳没有给我把我的燕尾服收拾进箱子。我静静地坐在那儿,慢慢地喝着,感觉很舒服。在酒吧里我总是马上就感觉很舒服,像在家里一样。在全世界,大多数调酒师都很和善,大多数酒吧的气氛也很可爱。这里的调酒师特别和善,当然也有不好的酒吧和不好的调酒师,但确实很少。我又喝了一杯威士忌,心想,也许我还是想再年轻和健康一回。但我两者都不是,也并不令我心痛。乐队演奏着电影《野餐》里的《月光曲》。我想起赫尔曼的游艇,它就叫做“月华”,被炸毁了。我想,对于那些死去的人,这歌曲现在就像是一首哀乐,没人知道他们是凶手还是规矩人。不,那七个船员可以相当肯定地视为正经人。七比五,如果赫尔曼和他的客人们都是凶手的话,但是这完全没有依据。假使这是有依据的,这比例真不赖。多么无聊,我想,又叫了一杯威士忌,只还想着威士忌。它是一种多么让人愉快的饮料啊,是一种多么让人神清气爽的饮料啊。

16

“贝尔纳德街,”我对出租车司机说,“巴黎宫。C区。”

“没问题,先生。”他说着就开动了。他驾驶的是一辆特大型雪铁龙车。现在是夜里十二点过一刻。这地址我是从倪科尔的名片上得来的,上面除了她的名字和准确的地址外还有区名:佩帝特区。

我们沿十字架路开了一小段,来到塞贝路。在这里,司机陡然拐进去。我望向窗外,试图辨认出街道牌,因为我想尽快多熟悉这个城市。我们横穿过商店林立的安提伯斯路,经过戛纳那座讨厌的小火车站,来到了宽敞的卡尔诺特林阴大道。司机沿着它向北开去。宽显示盘上有一只闪烁的罗盘,小巧玲珑,这样我就可以辨清方向。我们来到一个广场上,总消防队的大楼就在它旁边,左拐进圣简街,然后拐进贝尔纳德街。

我们来到的是一个豪华地区。这个“巴黎宫”是许多住宅区之一,净是高楼大厦,部分建筑风格出色,飞檐翘壁,宛如城堡。它们耸立于内城上方的山坡上,代表了戛纳的形象。这些城堡里肯定住着数百人非常舒适。豪华的住宅区总是地处绿化地带,有些在大公园里。“巴黎宫”也这样。司机让我在C区前下车。在这儿他可以在一座停车场上调头开回去。这幢建筑相当高大。公园里长有棕榈树、杉树和松树。月华如水,我眺望灯火通明的城市,眺望大海、港口和那里的无数灯光。现在空气清新些了。我深呼吸。我从一座游泳池尾端走向C区亮堂堂的大门。当我看到那两个家伙时,我都快到大门口了。他们原先站在两棵棕榈树后面,此刻向我扑过来。一个人把我的胳臂拧到背后,紧抓住我不放。另一个人捂住我的鼻子,使我不得不张开嘴巴,于是他塞进一块湿布。我又认出了这家伙。他就是晚上在十字架路上找我借火的那一位,太和气太英俊的那个人。他仍然显得太英俊了。我嘴里塞着布团,发不出声,他开始猛击我的胃、腹部以及它下面的部分。他使劲地揍,动作幅度很大。此时此刻这上面不见人影。两个家伙急急忙忙。那位太英俊的出汗了。我也是。我感觉我的身体在爆裂,内脏涌出来了。整个过程持续了不足三分钟,然后他们揍够了。我失去了知觉。

17

当我苏醒过来时,我仰躺在草里。随着第一口呼吸,我感觉到胃在翻涌。我从嘴里取出布团,猛烈地呕吐。然后我试着想站起来,但是我的膝盖承受不了我。我四肢着地,爬向那座大型游泳池和一只水流不息的水龙头。我冲洗我的嘴,把头伸到水下,直到它冰凉。同时我小口呼吸,担心又会失去知觉。我全身痛得要命。我坐起来。我所有的口袋都空了,有些袋子的衬里吊在外面。我的西服里除了一块手帕和四张十法郎的票子,再没别的了。我擦干脸,站起来,旋即又倒了下去。我再一次尝试,第三次时我摇摇晃晃地站住了。我像个醉鬼似的,摇摇晃晃,双手摁着腹部,走向C区的大门。我仍然有一种随时都会跌倒的感觉。我扶着白色的墙,慢慢地往前挪。大门口的玻璃门敞开着。这里灯光明亮。我坐电梯到七楼。我回想起来,在倪科尔的名片上提到过七楼。电梯停下了。我几乎是跌出去而不是走出去。一条过道……三扇门。名片上写的是612号房。这就是了。门上没有姓名牌。我按门铃,没反应。我再摁,没反应。我按住电铃,让手指摁在按钮上不放。大约两分钟后,门后传来一个男人怒气冲冲的声音。声音变大,门被拉开了。由于我是一只手扶着门,门一打开,我就跌了进去,直接跌进一个瘦高个男人的怀里。这人大约四十岁,看上去很普通,头发稀疏,穿着一件蓝红条纹的睡衣,右手举着一支手枪。手枪的枪口直接顶着我的腹部。

“混蛋。”那人说,把我顶开。他很有力。我飞向过道里的一堵墙。那个拿手枪的人不信任地盯着我,看着我摇摇晃晃,靠在墙上,手指张开,胳臂半伸着寻找支撑,以免跌倒。

“您拿开这家伙。”我说,因为他还瞄准着我的胃。

“这一带每天都发生入室偷盗案。”那个穿睡衣的男人说,“我们不得不自己帮助自己。我有持枪证。我可以冲您的腹部开枪,然后再冲墙。我会对警察说,我先是想冲墙开一枪吓唬吓唬,后来就冲您开枪了,因为您继续进逼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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